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(記者趙曉輝、劉慧)證券法修訂草案2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,這意味著備受關注的證券法修訂草案進入“四審時間”。
與三次審議稿相比,四審稿從證券發(fā)行制度、證券民事賠償訴訟、大幅度提高證券違法成本等方面對修訂草案進行了修改完善。
作為資本市場的基礎法制供給,證券法的修訂關乎市場建設和參與各方的切身利益。早在2015年4月,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證券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,此后又于2017年4月、2019年4月進行了兩次審議。
當前,市場最關注的就是注冊制相應內容如何在此次修法中體現(xiàn)。目前試點注冊制改革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(chuàng)板成功落地并平穩(wěn)運行,為證券法修改提供了良好的實踐基礎。